长期护理险,也被称为社保“第六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个体在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提供一种经济补偿,用于支付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所产生的费用。
长期护理险一般分为家庭照料和机构照料两种类型。家庭照料主要是指在家中进行的日常照顾服务,而机构照料则是指在护理院、养老院等机构进行的照顾服务。与医疗险不同的是,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保障一般生活照料所支付的费用,而不会包含医疗介入。
长期护理保险给付条件标准:
1、日常活动能力失败
包括:起床和睡觉,或起居活动、穿衣和脱衣等。
2、医学上的必要性与住院治疗
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住进护理院时与住进医院一样,要有医学上的必要性
3、认知能力障碍
通常,如果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在某方面有认知能力障碍,就认为需要长期护理。
总的来说,长期护理险是一种专门为需要长期照顾的个体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主要是日常照顾费用和生活照料所支付的费用。这种保险对于那些需要长期照顾的个体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帮助他们减轻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