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夺情”是古代封建社会中的一种制度,指官员在父母或其他亲属去世后,必须停职守制,按规定服丧,不能继续任职。
“丁忧”一词源于《礼记·曲礼下》:“丁忧,闻丧不举丧。”即官员在父母去世后,必须停职在家守制服丧,期间不能处理公务,也不能参加宴会、祭祀等社交活动。这是为了表达对逝者的敬重和怀念之情。
“夺情”则是指因特殊原因,如国家急需、军事需要等,官员在守制期间被召回职继续任职。这种情况被称为“夺情起复”,也称为“夺情奉公”。
关于“夺情”一词的起源,有一种说法是出自明朝时期的一位著名官员海瑞。海瑞在担任淳安知县时,因为母亲去世而回乡服丧。但是,当时的明朝皇帝明神宗因为欣赏海瑞的才华,下令让他不必守制,继续任职。海瑞感激皇帝的恩德,写下了《谢遣提学使臣奏海瑞病痊疏》一文,其中提到了“夺情”一词,表示自己因皇帝之命而不得不放弃守制,回到职位上继续工作。此后,“夺情”一词便成为官员们在守制期间被召回职继续任职的常用语。
因此,“丁忧夺情诗”是指古代官员在守制期间因特殊原因被召回职继续任职的诗歌。这些诗歌表达了官员们对逝者的怀念和敬重之情,同时也表达了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