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要准备卸货,不需要卸货。该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输至指定目的地的所有风险和费用(进口费用除外)。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和海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除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四个条款:DAF(边境交货)、DES(船上交货)、DEQ(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增加两个新条款:DAT(在码头交货)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码头交货,DAP(在地点交货)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DAP取代DAF、DES、DDU,DAT取代DEQ,并扩展到所有交通方式。
义务
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地点的运费;当符合合同的货物在指定的目的地被放置在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并移交给买方处置时,交货即完成;卖方必须向买方发送必要的通知,以便买方能够采取通常接收货物所需的措施;在交付到指定的目的地运输工具之前,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自担风险和费用获得出口所需的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授权,并在出口和交付前办理从其他国家过境运输货物所需的所有海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或同等电子信息。
买方应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后的所有风险和费用;自费获得进口所需的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授权,并办理进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根据合同收取货物,接受交货证书并支付价款。
注意提示
(1)DAP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的一个新术语,旨在取代《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中的DAF、戴斯和DDU术语。也就是说,DAP的交货地点可以是两国边境的指定地点,目的港的船舶,也可以是进口国内陆的某个地方。
(2)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但卖方不负责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货物,这类似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中的DAF、DES和DDU。买方负责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卸载到指定的目的地,但卖方应确保货物能够卸载。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与运输合同有关的交货地点与销售合同之间的协调。如果卖方根据运输合同在指定的目的地发生卸货费用,卖方无权向买方索赔,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3)由于卖方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承担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明确指定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在指定目的地指定特定点。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交货点或无法确定交货点,卖方可以在指定的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4)卖方没有义务与买方订立保险合同,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通过保险来规避货物运输的风险。
(5)如果买方和卖方希望卖方办理进口所需的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授权,以及货物进口所需的所有海关手续,包括支付所有进口税,应使用DDP条款。
差异
1.DAP是指本地交货3366303134,是指卖方用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输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运输工具上装载的货物(不卸货)移交给买方处置,交货完成。
DDP是指卖方已在指定目的地完成进口清关手续,并将交货运输工具上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完成交货。
2.2的交货地点。民主行动党可以是指定的
在DDP交货条件下,卖方在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这实际上意味着卖方已经将货物装运到进口商的国内市场。如果卖方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以请买方协助。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获得进口许可证或办理进口手续,则不应使用DDP条款。
3.3。DAP卖方没有义务与买方签订保险合同,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通过保险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DDP对卖方的风险要大得多,应该说是风险最大的交易条款之一。
扩展数据:
DAP(交货地点)是一个国际贸易术语,是指卖方通过运输工具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运输工具上装载的货物(不卸货)移交给买方处置,即交货完成。该术语来自《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如果贸易条件是DDP,有两种支付方式:一种是100%电汇,另一种是OPEN ACCOUNT。如果存款是30%,余额是70%,在COPY条款下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提单会交给你目的港的代理人帮你安排发货和清关,这就是DDP和CF的区别。
说白了,DDP就是你把货物送到国外客户的仓库。在此之前,一切费用由你支付,一切手续由你办理,一切风险由你承担。
参考:百度百科-DAP
百度百科-D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