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方和卖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交货;卖方还担心买方在交货或提交装运单据后不会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担保人,代表买卖双方支付票据,用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项活动中使用的工具是信用证。
由此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支付担保的凭证,已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把货款存入银行,银行开信用证,通知卖方开户银行告诉卖方,卖方按照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交货,银行替买方付款。
信用证有三个特点:第一,信用证不附于销售合同,银行强调信用证与基本贸易分离的书面形式认证。第二,信用证是凭单据的现金,不受货物的限制。只要单据一致,开证行就应该无条件付款。第三,信用证是银行信用的一种,是银行的担保凭证。
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而不是以清偿商品交易价款为目的而开立的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是信用证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义务的证明。开证行保证,当申请人未能履行义务时,受益人只要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出汇票,并附上申请人未能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就可以从开证行获得偿付。备用信用证仅适用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
备用信用证具有以下属性:
1.不可撤销。除非备用证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发行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备用证项下的义务。
2.独立。发行人在备用证项下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发行人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受益人有权向申请人付款。(3)备用证中任何偿付协议或基本交易的报价。(4)发行人是否知道任何偿付协议或基本交易的履行或违约。
3.纪录片。发行人的义务取决于文件的提交和对所需文件的表面检查。
4.强制。备用证签发后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签发,无论签发人是否收取费用,无论受益人是否因依赖备用证或修改而收到或采取行动,对开证行都具有强制性。
与一般信用证相比,
1)对于一般商业信用证,开证行只有在受益人提交相关单据证明其已履行基本交易义务的情况下,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备用信用证是指只有当受益人提供证明债务人没有履行基本交易义务的文件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2)一般商业信用证的开证行愿意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支付受益人开具的汇票和单据,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基本交易关系正在正常进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不想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支付受益人开具的汇票和单据,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交易存在问题。
3)在一般商业信用证中,货物的进口商始终是开证申请人,出口商是受益人;申请人和受益人
信用证审核要点:(1)开证行的政治背景和资本情况;(2)信用证的性质和开证行承担的责任是否明确具体,信用证必须明确标明“不可撤销”;(3)信用证金额必须与合同金额一致。如果合同中对货物数量有‘溢装短装’条款,信用证金额也应规定相应的机动条款;(4)有效期、提示期、交付日期。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有效期限,即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没有指定有效期的信用证无效,不能使用。开证行有权拒绝接受超过有效期提交的单据。(5)信用证的转船和分批装运条款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和‘不允许转船’,则可视为‘允许分批装运’和‘允许转船’。如果信用证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批装运,而其中任何一个未能按要求装运,信用证对该期限及以后的货物无效。
信用证支付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而逐渐形成的。由于货物的付款是以获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单据为条件的,避免了预付款的风险,信用证付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方面的矛盾。它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支付方式。
对于卖方来说,信用证最大的优点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账户支付方,即银行和指定的大银行。如果他得到的信用证与销售合同不符,他可以终止合同而不发货并要求赔偿(如果有任何市场使用损失)。如果符合销售合同的要求,又不是特别难以满足,那么他拿到之后,就要做一些找船之类的事情,在最后一天的交货期限之前,按合同要求的数量交付一定品种的货物,然后取得一套单据,包括最重要的提单(B/L),然后去结汇。信用证一般要求清洁提单,提单内容与信用证内容一致.因此,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按时足额交货,否则与信用证不符的提单将无法结算。
销售合同和信用证不约定不洁提单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很难确定浅谈不洁提单,完全腐烂了就是不洁提单,几百万块钱的买卖,只受一点点损害好像也没什么。毕竟有评论,也是不干净的提单,像往常一样,这应该不影响结汇,因为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买家不应该批评。然而问题不在这里。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信用证可以修改,或者买方可以告诉银行信用证有什么问题,仍然可以接受,不影响取钱。
但是谁知道以后会有什么损失,损失到什么程度,会有什么评论。况且作为买家,你要买的只是一批好货,也就是干净的提单,而不是索赔。不能有符合提单上印的所谓:的批注,表面完好。仅发货人要拿到这样的B/L(也叫”清洁”提单),才能保证到银行结汇就一定能拿到钱。所以说,L/C给卖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卖家利用L/C基本上可以跟世界上的任何买家做生意。他不管这个买家认识不认识,守不守信用,也不管这个买家所在的地方有无外汇管制及政治是否稳定,甚至不管这个买家是否会马上倒闭等。反正他相信的是银行,用L/C去结汇,银行必须支付。